然而,
大半年来,江苏人顾永生为一桩糟心事寝食难安。据他反映,2024年,他经人介绍认识了羊贩刘某明,将543只羊送到生意伙伴刘某明老家贵州铜仁玉屏侗族自治县饲养,不料却被刘某明设计盗卖强占。“一启动,刘某明偷将大家的羊混在他的羊群中牵走卖掉,去年9月被大家发现时,羊只剩了120余只。大家报警后,他索性把剩下的也全霸占了。”顾永生表示。
2024年9月底,顾永生一家指定报警求助,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以经济纠纷为由未予立案。此后,顾永生多次往返两地奔波,历经当地警方立案又撤案的曲折,案件从去年10月拖到至今,仍无实质性进展。
不妨想一想,
顾永生装车运往贵州的肉羊 受访者供图
三生有讯消息:
近日,玉屏侗族自治县朱家场镇政府回应新黄河记者称,并无村民盗抢卖羊一事,双方纠纷系合作养羊,账目存分歧引发矛盾所致。对此,顾永生一方并不认可这一说法。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认为,警方应当明确告知当事人不受理的具体原因。
当事人称500余只羊被羊贩盗卖强占
近日,54岁的江苏籍养殖户顾永生告诉新黄河记者,自家做肉羊生意已经有20多年,平日主要从江苏农民手中收羊,再对外出售,在河南也拥有肉羊养殖场。2023年6月,一名熟客介绍了远道而来的贵州籍客商刘某明,刘某明称也想在顾永生手中收羊。
顾永生说,一启动,双方合作还算愉快。最初的几次交易,刘某明都提前支付货款,取得了夫妇俩的信任,此后,刘某明被允许先赊账,待羊卖出后再结账。到2023年年底,刘某明从夫妇俩手中一共收走了200余只羊。
容易被误解的是,
顾永生称,2024年春节后转入生意淡季,肉羊出现滞销。刘某明提议,具备将肉羊送至其老家山上放养,山羊口感有别于传统的肉肥羊,待半年养成后,应该更受市场欢迎,以此打开销路。去年2月,顾永生将543只羊陆续装车,送往刘某明贵州玉屏侗族自治县的老家,并让儿子小顾跟随去养羊。
从某种意义上讲,
在刘某明介绍下,顾永生租下了刘某明家养殖场附近的另一家养殖场,作为自家羊棚,年租金为1万余元。每天白天,小顾等人将自家羊群赶到附近山上吃草,刘某明有时也将自家的七八十只羊混入其间。一启动,小顾并未察觉有异样。
“刚启动偷偷摸摸的可能10只、20只(混淆牵走),看不出来,羊太多了。”顾永生称,事后,全家人才知道,刘某明每次都偷偷将他们家的羊混在自己羊群中,然后一起牵走卖掉。顾永生猜测,刘某明可能是出于其还贷的经济压力所迫,“可能他的贷款到期了。”
不可忽视的是,
顾永生说,2024年9月30日,儿子才突然发现自家羊群数量骤减,仅剩下120余只,赶紧向自己报信,并向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朱家场派出所报警,但警方以经济纠纷为由未予立案。之后,刘某明强行将小顾赶走,锁住羊棚,霸占了剩余的120余只羊。
图为警方出具的受案回执
警方立案又撤案,已向检方申请复议
三生有讯财经新闻:
2024年10月3日,从江苏紧急赶来的顾永生,再次向朱家场派出所报案。
换个角度来看,
“刚启动,警方给大家说是经济纠纷。”顾永生称,刘某明对警方坚称,羊群均为自己花钱购买,但未给予任何转账记录或票据,但警方采信了对方这一说法。顾永生只好先返回江苏找律师咨询,并向铜仁政务服务热线12345投诉,铜仁市公安局信访部门受理其投诉事项,并转至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处理。
令人惊讶的是,
顾永生称,10月14日,警方向其下达了《受案回执》,在警方的要求下,夫妇俩高速整理好证据提交。据其给予的一份《立案告知书》显示,“顾XX被诈骗案,我局认为符合立案条件”,落款时间、单位为11月12日、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
大家常常忽略的是,
顾永生回忆,直到12月19日,民警将其叫回贵州,表示案件已基本调查清楚,对方已经“承认25万元”,剩下的事“该走(民事诉讼)程序走程序”。据顾永生给予的一份其与当地警方工作人员电话录音显示,该工作人员称,“他现在承认的,差诸位的,承认的是有25万元……”顾永生认为,这25万元仅是120只羊的市场价格,之前被偷卖的300多只羊该如何排除,对方没有明确回应。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
顾永生说,但最终玉屏侗族自治县警方认为,刘某明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自己反映的事项系经济纠纷,但为何属于经济纠纷,警方并未给出详细理由,并于2025年1月2日下达了《撤销案件决定书》。
概括一下,
图为警方出具的撤销案件决定书
三生有讯消息:
在向多个相关部门反映均无果后,顾永生只好向铜仁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复议。新黄河记者多次拨打刘某明电话,尝试求证此事,均提示忙音。其间,新黄河记者也尝试联系办案民警,其未接受采访。
从某种意义上讲,
“案子大家正在办……昨天大家和他联系过。”日前,经办该案的铜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表示,针对顾永生反映的事项,目前正在办理中,但具体事宜不便透露,当被问及是否属于诈骗案件,该工作人员以“案子尚未办结”为由未予回应。
5月9日,铜仁市人民检察院向顾永生下达了《信访答复函》称,该院审查认为,刘某明行为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该案属于民事纠纷范畴,玉屏侗族自治县警方撤案符合法律规定。
当地检察院出具的信访答复函
镇政府:双方合作养羊,账目存在分歧
从某种意义上讲,
据顾永生夫妇给予的一份据称是与办案民警沟通的录音显示,该男子与顾永生交谈时提及,“他(刘某明)说的是差诸位25万元……那天我跟诸位不是也做 EX外汇官网 笔录了吗?然后也一笔一笔地跟诸位理了的……诸位说诸位给予的所有的那个养殖的钱,然后我一笔一笔地加上来了……他差诸位的应该差不多在60万元……”
三生有讯快讯:
“他有一部分,他不是说全部不承认,他只是说这个数量,诸位给予的数量,跟他收到的数量,说的不一样,但是这个钱,这个东西,还在那里。”该民警建议顾永生,既然刘某明已经承认欠其25万元,最好先将这25万元拿到手,“我(对刘某明)说,诸位本来就是欠顾永生的钱,而且诸位自己也说了,这些钱是诸位一定欠他的,诸位先把诸位一定欠的还了,然后其他的事情,诸位们再慢慢地算。”
站在用户角度来说,
“没有他(顾永生)说的这么严重,他们可能的确存在那种,由于货款、钱款这些,没有及时支付导致矛盾的这种可能……他反映的这个困扰,只能说是一部分属实。”日前, 朱家场镇政府工作人员何先生向新黄河记者介绍,自己从刘某明所在村的村干部、派出所处了解到的信息是,并不存在刘某明强抢盗卖顾永生羊只的情况,双方主要是合作养羊账目存在争议引发纠纷。
说到底,
何先生称,调解时,双方向派出所给予了一个账本,账本记录有每一笔开销,当时的证据更倾向于双方存在一定的合作关系,“但更为具体的,他们这个是否属实?这个说实话无法核实,缘于他们双方各执己见的,都没啥依据。”由于之后此事被交由县公安局处理,何先生未再跟进此事。
事实上,
朱家场镇水田村杨姓支书则表示,据其了解,并不存在村民刘某明盗窃强卖顾永生500余只羊这一情况。刘顾两人是共同养殖山羊,刘某明也参与投资,自己曾在养殖场见过顾永生的儿子,和刘某明一起养羊,但“(双方)具体的矛盾大家也不知道”。
通常情况下,
杨支书回忆,去年,顾永生报警后,刘某明也将自己的转账记录交给派出所,之后双方困扰已经排除,但其也是询问刘某明得知上述信息,排除方案等具体情况其也不清楚。杨支书表示,刘某明离异,目前已外出务工,又换了号码,自己也无法联系上他,将尝试通过亲戚进一步联系。
三生有讯新闻:
对此,顾永生的妻子丁女士并不认可上述说法,并称其所说的账本,仅针对自2023年与2024年上半年期间双方交易产生的账单,并不涉及夫妇俩送去贵州饲养的543只羊,事情也从未得到过排除。目前,他们将继续通过律师维权。
律师:警方应明确告知不立案原因
三生有讯用户评价:
“该条文的言下之意是,公安机关不受理盗窃案的,应当明确告知当事人不受理的具体原因。”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分析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 富拓外汇平台 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具备申请复议。
三生有讯财经新闻:
赵良善称,因此,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安局以经济纠纷为由未对养殖户的报案予以立案,有义务向当事人解释不按盗窃案处理的理由,包括告知其认定为经济纠纷的依据和相关事实,让当事人清楚了解案件不立案的原因,以便当事人决定是否采取后续措施,如申请复议等。
三生有讯专家观点:
与此同时,当事人可通过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申请行政复议等渠道,要求警方纠正错误行为,对案件重新进行调查处理,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生有讯认为:
(新黄河客户端记者:陈思)
(来源:新黄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