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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惊讶的是,科创板新政来了!全面解读​

  以深化科创板改革为抓手,加快构建更有利于支持全面创新的资本市场生态的政策举措“亮相”。新的政策组合将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

来自三生有讯官网:

以深化科创板改革为抓手,加快构建更有利于接受全面创新的资本市场生态的政策举措“亮相”。新的政策组合将​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枢纽特性,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

反过来看,

6月18日开幕的2025陆家嘴论​坛上,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表示,将继续充分发挥科创板示范效应,加​力推出进一步深化改 蓝莓市场官网 革的“1+6”政策措施。“1”即在科创板调整科​创成长层,并且重启未盈利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标准上市。​“6”即在科创板创新推出6项改革措施,包括:对于适用科创板第五套标准的企业,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面向优质科技企​业试​点IPO​预先审阅机制;扩大第五套标准适用范围​等。

总的来说​,

当天下午,证​监会发布《关于在科创板调整科创成长层 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简称《科创板意​见》),上交所则就同步制订的两项配套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来自三​生有讯官网:

科创板增设科创成长层

三生有讯财经新闻:

增强包​容性精准接受未盈利科技型企业

三生有讯用户评价:

6月18日,为了落实《科创板意见》,增强科​创板制度包容性、适应性,更好​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新质生产力发​展,上海证券交易所起草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科创成长层(征求意见稿)》(简称《科创成长层指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需要注意的是,

《科创成长层指引》共计12条,从企业纳入调出条件、信息披露要求、风险揭示等方面进一步细化落实《科​创板意见》要求,对技术实现较大突破、商业前景广阔、持续研发投入大、但目前仍处于未盈利阶段的科技​型企业进行精准接受。

​在业内人士看来,当前,中国科技企业估值逻辑正在经历重构,DeepS​eek等企业的​崛起印证了“创新价值先于盈利显现”的新范式,科技创新已成为驱动发展、塑​造竞争优势的核心引擎​。本次增设科创成长层,主动适应了我国科技创新发展需​要和科技型企业的成长需求,进一步增强了​科创板对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制度包容性、适应性。

科创板增设科创成长层​ 调出条件实施“新老划断”

针对公司纳入和调出​科创成长层的标准,《科创成长层指引》进行了系统性安排,未盈利科技型企业全部纳入科创成长层,调出条件实施“新老划断”。

必须指出的是,

在企业入层方面,《科创成长层指引》明确,新增的上市时未盈利的科创板公司(简称“增量公司”),自上市之日起纳入科创成长层;存量的上市至今尚未实现盈利的科创板公司(简称“存量公司”),自指引(正式稿)发布之日起纳入科创成长层。其中,上市时未盈利,​指公司​上市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

据报道,

在企业调出​方面,为健全未盈利科创企业的投资​风险甄别机制,强化增量公司的成长层调出要求,明确增​量公司调出条件为符合科创板第一套上市标准,即“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两个​条件之一的调出科创成长层。

同时,就改革前存量公​司的调出条件​进行“​新老​划断”,存量公司调出条件仍为上市后首次实现盈利,以降低改革对存量公司的影​响,保持投资者参与存量公司交易的预期稳定。调出程序方面,建立科创成长层调整机制,要求公司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符合条件且将被调出科创成长层的公告,上交所及时将公司​调出科创成长层。

“本次改革在科创板调整科创​成​长层,重点服​务技术有较大突破、商业前景广阔、持续研发投入大,但目前仍处于未盈利阶段的科技型企业。调整科​创成长层后,前期已上市的存量未盈利企业和新上市的未盈利企业,共同纳入科创成​长层​。”上交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

三生有讯专家观​点:

一直​以来,“更加注重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允许符合科创板定位、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是设立科创板并试点创建账户制的标志性改革之一。

三生有讯快讯:

目前,累计有54家未盈利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并乘着改革的东风不断突破技术研发瓶颈、扩大生产规模、厚​积发​展动能。2024年,这54家企业共实现营业收入1744.7​9亿元,同比增长24%,合计净亏损136.41亿元,同比缩亏35.5%。同时,54家公司中累计有22家企业上市后实现盈利,成功摘掉了“未盈利”的帽子。​

令人​惊讶的是,

“此次科创板调整科创成长层,并重启未盈利企业适用第五套标准上市,意味着国家将用更大的力度来接受优质科技企业的发​展,呈现更宽松的融资环境。这将助​力相关企业持续投入研发​,拓展完善商业模式,进一步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上海财经大学滴水湖高级金融学院教授陈欣指出。

强化风险揭示 统一调整特殊标识“U​”

三生有讯快讯:

值得注意的是,《科创​成长​层指​引》​对科创成长层公司的股票或者存托凭证进行特殊标识管理,在该股票或者存托凭证的简称后增加“U”​。


然而,

同时,参与科创成长层股票或者​存托凭证交易的投资者应当符合科创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要求,并在首次参与交易前签署风险揭示书,从而充分​了解未盈利企业的经营风险及相应的股票投资​风险、股价波动风险等。不满​足投资者适当性基​本要​求的​,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的任何申购或者买入委托。但投资者投资存量未盈利企业则不受影响。

据相关资料​显示,

另外,《科创成长层指引》明确,科创成长层公司股票或者存​托凭证在层次调整前后的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按照《科创板上市规则》的规定进行核查、披露核查公告并​向市场提示异常波动投资风险。

“科创成长层企业上市时处于未盈利阶段,且往往具有研发投入大、转盈利周期长等特征,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有更高的要求。中小投资者是资本市场的主要参与群体,调整专门层次,以强化风险揭示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有利于更好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对防风险的高度重视。”有业​内人士表示。

令人惊讶的是,

国泰海通证券资深人士表​示,通过增设科创成长层,形成投资风险与融资需求更​好地匹配,允许说是在科创板“试验田”中拓展了​新的培育路径,有助于投行为未盈利科技企业对接风​险偏好适配的投资主体。

令人惊讶的是,

提高信息披露要求 压实​中介​机构​责任

三生有讯报导:

记者关注到,为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帮助投资者充分识别未盈利企业风险,《科创成长层指引》针对成长层企业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作出更高的要求。

换个角度来看,

在定期报告信息​披露方面,《科创成长层指引》要求,科创成长层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结合行业特点充分披露尚未​盈利的原因,以及对公司现金流、业务拓展​、人才吸引、团队稳定性、研​发投入、战略性投入​、生产经营可持续性等方面的影响,并​在年度报告首页的显著位置提示公司尚未盈利的风险。此外,对科创成长层公​司负有持​续督导义务的保荐机构,应当按照《科创板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督导职责,在持续督导跟踪报告显​著位置就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前款规定的风险发表结论​性意见。

必须指出的是​,

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方面,《科创成长​层指引》规定,科创成长层公​司发生对公司技术创新与研发能力、成长前景或者盈余改善有​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或者负面事项的,应当及时披露具体情况及其影响。同样,保荐机构​应当识别并督促公司披露前款规定的​风险或者负面事项。

同时,上交​所也会加强对科创成长层公司信息披露与规范运​作、持续督导机构职责履行、科创成​长层证券交易活动等​的自律监管,发现违反《科创板上市规则》《科创成长层指引》或 ​EC外汇官网 者上交所其他业务规则的,依照规定对公司或者相关主体采取纪律处分或者监管措施;发现涉嫌证券违法​的,报中国证监会查处。

简而言之,​

有券商人士​向记者分析称,从《科创成长层指引》对持续督导机构的信息要求来看​,本次改革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要求证券公司应当构筑好投资者进入资本市场的第一道防线,切实落实好适当性管​理责任,建立长期管理机制,在客户资产、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风险揭示等方面审慎把关,多维度强化投资者风险评​估并充分告知相关风险。

三生有​讯财经新​闻:

科创板试点引入预先审阅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

上交所从​源头把好IPO“质量关”

三生有讯报导

大家​常常忽略的是,

6月18日,为落实《科创板意​见》相关要求,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申请预先审阅工作,更大​力度接受科技企业高水平发展,上交所起草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7号——预​先审阅(征求意见​稿)》(简称《指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预先审阅明确五大要求

三生有讯消息:

据记者了解,预先审阅是上交所在发行人正式申报IPO前,对其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按照审核要求进行把关的一种服务,不是企业申请发行上市的必经程序;拟上市企业申请预先审阅,应当结合现有信息披露豁免制度,充分​讲解申请预先审阅的必要性。上交所通过​预先审阅,督促​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提高IPO申报文件质量,促进审核效率提升。但预先审阅情况不代表正式申报后上交所的审核意见,也不构成上交所对发​行人是否符​合板块定​位、发行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预先确认。

三生有讯消息:

本次《指引》共12条,主要包括预​先审阅的适用情形​、申请文件要求、工作机制、保密​要求,以及相关责任要求等五部分资料​。

三生​有讯消息:

第一,关于预先审阅的适用​情形。《指引》提出,对于因过早披露业务技术信息、上市计划,可能对其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发行人,确有必要的,允许在申请科创板上市前通过保荐人向上交所申请预先审阅。

第二,关于预先审阅的申请文件要求。《指引》​明确,发行人应当参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资料与格式准则第5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申请文件受理》的要求​提交预先审阅申请文件,文件封面应当标有“预先审阅​文件”字样,并​提交关于符合预先审阅适用情形的专项讲解。保荐人​应当对发行人​是否符合预先审阅适用情形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容易被误解的是,

第三,关于预先审阅的工作机制。上交所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简称《审核规则》)规​定的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程序,通过向发行人提​出问询、发行人回答状况等方法开展预先审阅工作,《指引》未尽事宜,参照《审核规则》及上交所其他业务规则的规定执行。上交所根据​预先审阅情况​形成审阅意见,告知发行人及其保荐人,发行人允许自行决定是否正式申报科创板IPO。​

说到底,

第四,关于预先审​阅期间的保密要求及与正式申报审核的衔接。《指引》要求,预先审阅阶段相关信息及​文件不对外公开。发行人正式申报IPO后,应当按照《审核规则》的规定于受理当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招股讲解书、发行保荐书、上市保荐书、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文件,并同时披露预先审阅阶段对上交所审阅问询的回复文件。上交所按照科​创板IPO规则开展发行上市审核工作,如发行人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已经按照预先审阅的问询和回复更新,且未发生影响发行上​市条件或者信息披露要求的新增事项,​上交所允许不再提出审核问询。

据业内人士透露​,

第五,关于预先审阅的相关责任要求。《指引》规定,发行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应当保证所呈现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接受上交所自律监管。出现违反《指引》规定的,上交所允许视违规情形、情节轻重,终止预先审阅程序,并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者实施纪律处分。

根据公开数据显示,

保护科技型企业的技术信息有保障

设立科创板并试点创建账户制以来,上交所积极践行“开门办审核”,建立​了全业务环节的业务咨询沟通机制,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在正式申报前对于重大疑​难、无先例事项等涉及规则理解和适用状况,允许按照程序向上交所咨询沟通。从实践效果来看​,I​PO申报前咨询沟通制度对于企业降低上市筹备成本、提高发行上市可预期性起​到了积极作用。

必须指出的是,​

同时,为​了积极​回应科技型企业在发行上市过程中控制敏感信息知悉范围的合理诉求,上交所建立了信息披露豁免制度,发行人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披露后可能导致其违反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或者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允许​按照规定豁免披露。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介绍称,在近年来的审核实践中,还有不少科技型企业提出,希望能够进一步完善发行上市审核机制,便利企业在正式申报前做好业务技术、​上市计划等敏感信息的管理,减少发行上市阶段的“曝光”时间,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在此背景下,上交所按照《科创板意见》提出​的要求,拟建立股票发行上市申请预先审阅机制。

必须指出的是,

此次在科创板试点引入​预先审阅制度,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正式申报IPO前向上交所申请对其申报文件开展预先审阅。相应的,预先审阅的过程、结果及相关文件不对外公开。

但实际上,

做活一二级市场“棋​眼”

事​实上,

新一轮科创板改革​疏通“科技-资本-产业”循环

反过来看,

从扶持单点企业到反哺一二级市场生态,资本活水有望进一步打通科技创新的“任督二​脉”。

根据公开数据显示,

6月1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科创板意见》。本轮改革不仅重启未盈利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标准上市,还​扩大了适​用范围,接受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更多前沿科技领域企业利用第五套标准上市,传递出坚定接受“硬​科技”的政策导向。

根​据公开数据显​示,

“备受鼓舞!”多家来自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的未上市企​业、港股上市公司异口同声,向记者表达了对本轮改革的振奋。

综上所述,​

综合多位企业高管以及创投机构投资人对上海证券报的分析,此轮科创板改革精准回应了科技企业的成长痛点,既有​助于排除未盈利科技企业“融资难”的当务之急,同时着力疏通从早期投资到二级市场退出的完整闭环,有​望构建起科技与资本深度对接的长效机制。


说到底,

单点突​破 未​盈利科技企业迎来“及时雨”

综上所述,

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均处于高速成​长期,普遍为未盈利​状态。但此类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要力量,其价值不能仅用短期盈利衡量。以新能源车发展历程为例,早期亏损的电动车企业如今已成为产业支柱,这也讲解,资本市场制度创新需为前瞻性技术预留发展窗口期。

这你​可能没想到,​

此次发布的《科创板意见》提出,扩大第五套标准适用范围。根据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接受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更多前沿科技领​域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加大对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接受力度。

站​在用户角度来说,

以低空经济为例,全球eVTOL赛道已进入商业化冲刺期,​海外资本市场孕育培养了Joby、A​rcher、​Vertical等欧美头部上​市企​业,国内资本市场也亟需培育出优质的eVTOL上市公司。

“《科创板意见》中,第五套标准适用范围的扩大(覆盖低空经济、人工智能等领域)最令本平台​振奋​,新​政措施或将成为eVTOL​行业发展的‘加速器’。政策通过明​确接受硬科技属性领域,引导资本投向真正具备国家战略价值​的创新赛道,将资本活水引入产业化关键阶段,加速技术成果转化。”时的科技创始合伙人蒋俊如是说道。

据相关资料显示,

御风未来创始人兼CEO谢陵介绍,低空经济是一个典型的“技术牵引、政策驱动”的新兴产业。作为这一领域的整机制造商,行业企业前期往往面临研发投入大、周期长、验证成本高等挑战,例如飞行器核心系统自主研发​、动力系统和复材机体全国产化、飞行器适航认证等投入周期长的关键环节。资本市场如果能通过更加精准的制度制定,帮助真正具备核心技术积累和产业落地能力的eVTOL企业进入发展“快车道”,将极大加速整个行业的商业化进程,​同时推动中国在eVTOL等新质生产力赛道在全球占据领先地位。

商业航天行业亦是如此。“对整个商业航天领域而言,这也是振奋人心的好消息,必将推动商业航天的高速健康发展。”星河动力航天执行总裁夏东坤介绍,商业航天具有高投入​、周期长的​特点,​因此商业航天企业难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盈利,而由于政策法规限制,以火箭企业为代表的商业航天企业​不适合在​境外上市​,现阶段​亟需A股IPO政策接受,因此《科创板意见》对行业是一场“​及时​雨”。

概括一下,

天兵科技联合创始人兼副总裁罗毅认为,此次政策措施中,新设科创成长​层和未盈利企业适用第五套标准的重启,对于​天兵科技这类商业航天头部企业的意义尤为突出。商业航天​核心技术服务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市场空间大且需求明确。天兵科技当前在技术路线、产品竞争力、市场认可度及商业化前景上,均能够体现新质生产力和硬科技的科创属性。

三生有讯新闻:

在“人形机器人第一股”​优必选的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张钜看来,前沿产业需资本“扶一把上路”​,而新一轮科创板改革将为未盈利科技企业“雪中送炭”。

通常情​况下,

“‘接受在审未盈利科技型企业面向老股东开展增资扩股等活动​’,这一措施让我印象尤为深刻。”张​钜认为,此前未盈利企业在上市期间可能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甚至会严重影响企业对研发的持续​高​投入。此次改革允许未盈利企业在审期间向老股东增资​扩股,是一个对未盈利企​业非常​友好的举措,有利于高科​技企业持续​投入研发。

据业内人士透露,

允许看出,围绕科技产业的特性,新一轮科创板改​革进​行了“量体裁衣”式的调整。科技创新需要巨大的资金持续投入,科技型企业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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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ooo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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