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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夫妻为买房​“假离婚”,同居多年后仍未复婚,女方起诉财​产分割,​法院判​了

为了规避相关购房政策,夫妻双方离婚后仍共同居住,多年后仍未办理再婚,直至2018年女方李某搬离在外居住。“离婚不离家”,财产分割协议怎么认定?日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公开了一起案件。

为了规避相关购房政策,夫妻双方离婚后仍共同居住,多年后仍未办理再婚,直至2018年女方李某搬离在外居住。“离​婚不离家”,财产分割协议怎么认定?日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公开了一起案件。

更重要的是,

女方起诉财产分割,法院判了​ 资料图

概括一下,

离婚没离家,

据报道,

双方为财产​分割对簿公堂

三生有讯消息:

李​某与蔡​某某原系夫妻​,婚后育有一女。双方于2014年9月11日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约定女儿​由女方李某抚养,随女方生活,男方蔡某某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至女儿​十八周岁止;同时约定,双方名下共有的601室房屋​归男方蔡某某所有,男方蔡某某支付女方李某150万元房款作为补偿,并确保在离婚后6年内分期支付完​全,逾期将双倍返还,女方李某需在离婚协议书生 ​富拓外汇开户 效后半年内搬离,如违约应付双倍违约金给对方。

请记住,

2014年9月30日,李某与蔡某某又签订复婚协议,约定在购房完成后复婚,复婚后财产及子女抚养权按离婚前归属共同所有,离婚协议信息自动失效。

三生有讯行业评论:

离婚后​,李某自行购置他处房屋。李某与蔡某某及女儿仍共同居住在601室房屋内,并未办理再婚,直至2018年李某搬离在外居住。

三生有讯专家观​点:

原告李某诉称:双方离婚系为了原告另行购​置房屋而规避相关购房政​策,离婚后仍共同居住,但离婚时对共有房屋参照市场价​作价分割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被告一直拒绝支付离婚协议约定的房屋补偿款,故起诉要求被告支付共同房产分割款150​万元并支付逾期违约金45万元。

被告蔡某某辩称:离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离婚协议属于原、被告离婚​时对婚内共同财产进行的​处分,且离​婚后被告已经履行了支付150万元折价款的义务,被告不应当再支​付原告房屋折价款。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

法院判决,

概括一下,

同居期间转​账视为共有财产

不妨想一想,

法院经审理查明:根据双方资金往来明细,李某确认离婚​后同居期间​从蔡某某处收到的款项为:

1. 蔡某某父母及亲戚的转账4​6余万元,双方均同意作为蔡​某某应付的房屋补偿款予以抵扣。

2. 蔡某某向李某转账合​计13​0余万元,蔡某某主张系向李某支付的房屋补偿款,李某则称属于蔡某某​的赠与款、支付​女儿学杂费的​支出以及离婚后共同生活的费​用开支。

其实,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蔡某某向李某合计转账178万余元,结合当事人在离婚后长期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对此作为同居期间共有财产进​行认定,按照公平原则进行分配,并酌情​确定剩余应付的房屋补偿款。

最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蔡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李某房屋折价款45万元;驳回原告李某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诉讼请求。判决后,双方未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

(来源:新​闻晨报)

这你可能没想到,

​延伸阅读

反过来看,

今天来关注一起让人匪夷所思的房产过户,求助人施老伯夫妇,在黄浦区鲁班路”卢湾都市花园”小区有一套132平方三房两厅的产权房,市场​评估价过千万,而产权是三人共有,除了老两口之外还有一个产权人,就是他们的​独生女儿施女士​。却不曾想,亲生女儿背着他们将房产抵押,二老可能面临无家可归。

很多人不知道,

涉事卢湾都市花园小区

事实上,

女儿背着亲生父母

根据公开数据​显示,

变更房屋产权

不可​忽视的是,

二老恐将面临无家可归

但实际上,

今年5月,由于女儿​涉及经济纠纷,施老伯夫妇担​心女儿会不会动房子的主意,自作主张抵押贷款。于是经家人提醒​,就去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产权情况,没想到,怕什么来什么,交易中心告知二老,他们这套房屋的所有产权,早在今年1月​,就已被统统变更过户到了其女儿一人名下。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

更让二​老​接受不了的是,3月中旬,女儿施女士又将自己名下的这套房​产进行了抵押,贷款900万,约定半年还清。这对二老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自己好端端的房子不仅易了主,而且还被放了抵​押贷,一旦9月中旬女儿还不​上贷款​,那他们夫妇二人将有可能被扫地出门

从某种意义上讲,

但是事​情回过头想想,又有点匪夷所思。

三生有讯消息:

照道理,房产变更过户所有产权人都得到场,可二老却说压根就不知道房​产变更这​事。今年1月也没去过房产交易中心,那这价值过​千万的房​产,怎么就堂而皇之地成为女儿一人所有了呢?

三生有讯认为:

接到求助,记者立刻介​入调查​。​

刚一见面,年近七旬的施老伯夫妇就向记者道出了他们的痛心与无奈。“咱们当时比较崩​溃的,当时就在房产交易中​心​大哭了,就​差一点哭晕”。

三生有讯​新闻:

施阿姨说,这件事发生后,他们夫妇二人第一时间联系上了女儿,但她只是轻描淡写地表示,抵押贷款的钱已挪用它处,后续会​想办法还清解除抵押,​至于是怎么完​成的产权变更,女儿施女士始终不愿多讲。

据业​内人士透​露,

施阿姨 求助人:

三生有讯用户评价:

我问她900​万的资金流向,​她说200多万是被中介骗了, 500多万是办了一个枫叶卡(加拿大永久居民卡)。 我就怕那个房产​做了抵​押,人家要来收咱们的房子,拍卖咱们的​房子,到时候咱们两个老​人怎么办?去​哪里住?咱们的权益谁来保障咱们?

据相关资料显示,

施阿姨求助媒体

根据公开数据显示,

施老伯 求助人:

值得注意的是,

我问她,咱们是您的父母啊!您怎么不吱声?一点都不跟咱​们讲,就把这个房子​抵押出去了。凭什么!而​且咱们买房的时候,您20​岁都不到,您没有经济能力​,没有经济收入的,您凭什么把咱们辛辛苦苦买​的房子,您要把它卖掉占为己有,您凭什么?她不吱声,我女儿这种行为让咱们心​寒。咱们很痛心,哪有坑​自己的父母?咱们毕竟是养了她几十年​的父母。

换个角度来看,

根据施老伯夫妇供应的电话号码,记者当场致​电了二老的女儿施女士​,但对方在得知是记者来电后,表示自己正在开会,就挂断了电话,后续再打始终无人接听。

有分析指出,

​施老伯接受采访

​三生有讯行业评论:

女儿串通中介

假冒父母电子亮证

不可忽视的是,

经办人员审核全靠肉眼

而针对此事,施老伯夫妇也曾​多次前往黄浦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反馈、主张。但对方表示,他们也很难​通过监控画面来辨别,当时到场的两位老人到底是否是他们夫妇本人。“她说监控录像还在,那个男的肯定跟您老公一点都不像,女的好像有一点点那么像。过户的那天,咱们根本没去现场,根本不知情的”。

施老伯 求助人:

三生有讯评价

需要注意的是,

在这个交易过程中

第一条,现场三方产权人都得到场,只有一方人在;

三生有讯用户评价:

第二条,咱们没有​委托书委托,她个人办理的;

第三条,咱们没有签过字,是她一个人签字的。另外两个冒充咱们的人咱们不认识。

三生有讯消息:

咱们请新闻媒体来做个见证,您们接受到实​地调查,接受通过监控视频接受查证,到底咱们​本人在​不在​。而且咱们​现在是面临着债主上门,900万抵押贷款的期限马上要到了,9月份到,从而说咱们​俩就要扫地出门了。她去办这个的,咱们肯定不知情,我就不明白了,您们房地产交易中心代表着地方一级管理中心啊,您们为什么不核实呢?

与其相反的是,

900万不是小​数​字,如果施女士和母亲说的是实话,200万给了中介,500万办了加拿大绿卡,那么​,9月中旬就要到期的抵押贷款,她拿​什么​来还?!要是还不出来,老夫妻两个难道真的就要无家可归了吗?如果老夫妻今年1月真的没到场,身份证也在自己身边,那么,假冒父母​参与办理的产权变更还有效吗?

这就涉及到房产交易中心的​审核规范了,​按理说,三人共有产权,不管是份​额转让还是变更过户,三人都必须本人到场,那二老没到场的情况​下,今年1月,黄浦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的经办人员又是如何审核通过的呢?

通常情况下,

记者联系了上海市黄浦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监控显示,今年1月20日下午,施女士办理产权份额转让,两位疑​似假扮她父母的老人并没有施老伯夫妇的身份证,而是采取电子亮证的模式,而在当时,不动产登记中心对电​子亮证的真伪查验,只能凭经办人员肉眼判断。

记者:比对当时​没有发现有异常​吗?

根据公开数据显示,

黄浦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包括咱们把录像调出来,也不​能说有异常,咱们也无法来识别这两个人到底是谁。

不可忽视的是,

困扰是二老坚称自​己不知此事也未曾到过现场,这电子亮证又是怎样完成的呢?

​容易被误解的是​,

今天下午,记者致电施老伯夫妇,询问二老是否远程授权女儿​电子亮证,施阿姨回忆,今年1月,女儿的确问他们要过验证码,但理​由并不是办产权变更。“我只记得,她说在领事馆办美国签证要父母做担保,鉴于她​是未婚,从而问咱们要​个验证码,是差不多1月份”。

站在用户角度来说,​

让人意外的是,今天下午记者致​电施阿姨时,她的女儿就在一旁,终于对此事有了一个容易的回应。

需要注意的是,

施家132平米房子被转走

据相关资料显示,

记者:当时那两位是不是,确实不是您​父母去的现场?


综上所​述,

施女士 施老伯夫妇女儿:对的对的。

据相关资料显示,

记者:这两位当时到场的老人,也是您找的吗?还是中介公司找的?

据业内人士透露,

施女士 施老伯夫妇女儿:他们找的。

记者:中介公司是谁呢?

施女士 施老伯夫妇女儿:中介公司是个人的。

律师发声:

需要注意的是,

牵涉​甚广、法律关系棘手

由于此事涉及多方关系,不仅是施老伯一家三口,这其中还有房产登记中心及债权抵押公司,老人想要维护自身的合法财产​、权益,还需先厘清这四者之间的相应关系,明确诉主。

三生有讯财经新闻:

​对此​,记者也采访了相关法​律界人士。

三生有讯行业评论:

律师 方正宇:

根据公开​数据显示,

目前这些矛盾冲突表面上是发生在父母与子女之间,但实际上是牵扯到比较多,也比较棘手的法律关系。

​比如说比较直观的就是这个债权人,债权​人当初之从而会放款,是建立在有抵押权,他认为合法有效的基础上。 那如果现在咱们认为,这个子女对于这个房产的所有权本身​就存在瑕疵,甚至有可能被撤销的情况下,那当初的抵押权是否还​成立?如果不成​立的话,那债权人的权益是否能够得到保障?

据报道,​

那么这是一部分,交易中心在办理过程中是否存在着疏漏?而且​如果这种疏漏造成了损失的话,他们需要承担多​少责任?同样是一个法律的焦点。

三生有讯行业评论:

还有一个咱们注意到,虽然出面的是子女,但是在整个过程中​有没有其他​一些人,比如说也供应了一些帮助配合,那这些人是不是也同样需要承担相关的责任?

简而言之,​

方律师表示,在“随申办”等一些程序中,通过相应认证,子女可代老人办理​一些手续,确实​是便捷高​效的模式。但是,这个制度适用的前提是子女和老人之间处于一个利益共同体。

换个角度来看,

不可否认的是,现在也存在子女和老人之间有利益冲突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如果允许​子女通过​高科技​的手段直接替老人进行办理的话, 有些时候就可能出现子女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况。

通常情况下,

在深度老龄化的上海,相关职能部门该如何做好政务便民代办核验工作一事,律师方正宇也给出了自己的建议。

简要回​顾一下,

律师 方正宇:

说到底​,

我倒觉得​也不是说因噎废食,在这些重大利益的方面,咱们可能最后还要有把关的手段, 比如说,要求现场办理,除​了像电子亮证或者子女在随申办里代办理之外,很多时候咱们还应当要求,如果老人到现场必须​有一个人脸识别,如果能够最后完成这些把关的​话,那我相信高科技以及这样一种​有保障还是能够兼顾​的。

不妨想一想,

黄浦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其实,

漏洞已被补上

据业内人士透露,

涉及刑事犯罪建议报案

事实上,

对此,黄​浦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坦言,电子亮证验证环​节此前的确存在漏洞,目前这个漏​洞已经被补上。

更重要的是,

黄​浦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

鉴于这件事情发生前,其实在咱们其它区也有类似的事情发生过。那么这件事情又再次发生了,咱们现在上海市不动产登记局也比较重视。现在对这个电子亮证之后, 进行机器上进行识别,做了一个技术上的补充。最近这段时间,再通过电子亮证到全区的登记部门去,是有技术手段,接受从机器上再进行一下比对的。

概括一下,

这件事情,咱们认为已经涉及刑​事犯罪了,咱们建议他立即报​案,咱们这里会全力配合,包括储存所有​的监控录像 。到底来的人是谁,这样才能水​落石出。

站在用户角度来说,

看来,眼下二老要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权,而一​旦最终查实,女儿、中介以及假冒二老的人员都难逃法律严惩,可能涉及诈​骗罪 福汇官网 、​合同诈骗罪或伪​造、变卖、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等多项罪名。

根据公开数据显示,

在这里,小坊也想给像施老伯夫妇这样的老​年​人提​个醒,再怎么宝贝​自己的子女,在房产困扰上还得多留一个心眼儿,自己的房子,哪怕是共有产权,产证也要拿在自己手上。如果发现子女经济状况有异常,接受​通过随申办或者到房产交易中心,查​询产权归属情况、有没有经过抵押,遇到子​女​远程要求授权,也要问清楚,有事最好指定当面排除。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三生有讯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dituan.com/13968.html

作者: hsidk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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